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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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化汽車限購管理政策。鼓勵限購地區盡早下達全年購車指標,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購車指標投放。
二、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鼓勵各地加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違規非標商用車淘汰報廢。鼓勵各地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手段推動老舊車輛退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
三、加快培育二手車市場。各地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等政策措施。鼓勵汽車領域非保密、非隱私信息向社會開放,提高二手車市場交易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體系。合理增加對二手車平臺企業的抽檢頻率,抽檢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加強出口退稅的政策輔導和服務,支持鼓勵達到相關質量要求的二手車出口。
四、加強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落實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政策措施。加快鄉縣、高速公路和居住區等場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用戶廣泛參與智能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應用試點示范工作。持續推動換電基礎設施相關標準制定,增強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積極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模式試點,支持城市公交場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線加快推進換電站建設。
五、著力提升農村電網承載能力。合理提高鄉村電網改造升級的投入力度,確保供電可靠性指標穩步提升。進一步加快配電網增容提質,提高鄉村入戶電壓穩定性,確保農村地區電動汽車安全平穩充電。
六、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落實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的政策措施。推動居民小區內的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推動對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動提供充電樁單獨裝表立戶服務,更好滿足居民需要。鼓勵充換電設施運營商階段性降低充電服務費,鼓勵地方對城市公交車輛充電給予優惠。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七、推動公共領域增加新能源汽車采購數量。支持適宜地區的機關公務、公交、出租、郵政、環衛、園林等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鼓勵農村客貨郵融合適配車輛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逐年提高。
八、加強汽車消費金融服務。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健全商業車險費率形成機制,支持保險公司開發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保險等創新產品。嚴格規范汽車金融市場秩序,不得向消費者強制搭售金融產品服務或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
九、鼓勵汽車企業開發經濟實用車型。鼓勵企業立足城鄉不同消費群體需求,針對生產、生活、交通等使用場景,以及客貨郵融合發展等組織模式,優化豐富高性價比的車型供給,為消費者提供多元化選擇。
十、持續緩解停車難停車亂問題。鼓勵各地有效擴大停車位供給,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政策。新建居住區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相關標準要求配建停車位,提高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改造中的車位配建比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夜間道路停車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人員密集場所和景區加快立體停車場、智慧車場建設和裝備配置。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實,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汽車企業、金融機構等開展汽車促銷活動,不得出臺地方保護的政策,避免惡性競爭,共同維護行業秩序,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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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品消費是實物消費的重要品類。近年來,電子產品向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趨勢明顯,由“有”向“優”的消費升級潛力旺盛,但仍面臨換機周期延長、部分群體滲透率偏低、回收渠道不暢等問題。2022年以來,受行業周期、國際環境、產業鏈供應鏈等多因素影響,電子產品市場有所走弱,但仍表現出較強韌性。為完善高質量供給體系,優化電子產品消費環境,進一步穩定和擴大電子產品消費,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促進電子產品消費的若干措施》,共4個方面12條:
一、加快推動電子產品升級換代
1. 加快電子產品技術創新。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推動供給端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促進電子產品消費升級。鼓勵科研院所和市場主體積極應用國產人工智能(AI)技術提升電子產品智能化水平,增強人機交互便利性。依托虛擬現實、超高清視頻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電子產品創新能力,培育電子產品消費新增長點。
2. 打造電子產品消費新場景。鼓勵企業創新經營業態,提供主題空間打造、生活樣板間展示、家電使用場景展示等一站式、體驗式、定制化的家庭場景解決方案,推廣家庭安防、智慧廚房、智能睡眠、健康衛浴、空氣凈化等應用場景。支持企業開展電子產品個性化設計、反向定制(C2M)、柔性化生產。
3. 著力消除電子產品使用障礙。加大科研領域對方言、特定口音的語音識別技術投入,優化“聲控+語義識別”功能,擴大語音識別技術覆蓋面、便利度,降低農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門檻。落實好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方案有關舉措,確保裝機量較大的軟件及時推出適老化版本。
二、大力支持電子產品下鄉
4. 持續推動家電下鄉。有條件的地區可對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等予以適當補貼,按照產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異化政策支持。有序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環保灶具、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太陽能熱水器、家用儲能設備等綠色節能家電推廣使用。
5. 完善電子產品銷售配送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統籌用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等相關資金,改造提升縣鄉家電銷售服務網絡。鼓勵整合各方資源推動集約化配送,逐步降低大件家電配送、返修成本。
6. 開展綠色智能電子產品展銷活動。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專項展銷推廣活動,在縣鄉合理布設智能家電展示體驗店、開展下鄉巡展等活動,提升產品知曉度和滲透率。鼓勵電商平臺開設綠色智能電子產品銷售專區,通過積分獎勵、信用評價等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產品。
三、打通電子產品回收渠道
7. 規范電子產品回收制度。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持續加強對二手電子產品收購企業的監督檢查,相關情況及時向市場公開。加大對非法拆解電子產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擊力度。
8. 推動集中回收、遠程回收。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引導郵政、快遞、物流企業階段性降低個人寄送、回收二手電子產品成本。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加強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項目的支持。
9. 合理保障電子產品回收臨時場地需求。鼓勵各地在社區、街道合理布置,階段性增加臨時回收點、臨時轉運堆場供給。
四、優化電子產品消費環境
10. 切實加強隱私保護。加快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手機、智能家居、可穿戴設備等電子產品消費者信息保護政策,加快數據脫敏、合規利用的政策和行業標準制定,依法打擊企業不當利用個人隱私行為。
11. 完善質量標準體系。持續推動綠色智能家電國家標準研制,完善綠色智能家電標準體系,積極開展認證。加快建立健全智能電子產品標準體系,實現不同類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設備等電子產品互聯互通。加強缺陷電子產品召回管理。加快推動商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
12. 營造綠色消費氛圍。加強綠色節能理念的宣傳,提升居民對超期服役家電危害性的認識,幫助算清“節能賬”“經濟賬”“安全賬”,開展綠色電子產品相關標識試點,積極引導消費者更換老舊家電、高能耗家電。
各地要高度重視促進電子產品消費有關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系統謀劃、明確責任分工、抓好貫徹落實。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推動政策盡快落地見效,促進電子產品消費持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