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人數為19人的普通客車內竟然擠了30人。昨日筆者從武穴警方獲悉,9月2日下午,武穴交警依法查獲一起客運車輛嚴重超員違法行為,駕駛員被刑事拘留。這也成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武穴警方查處的第一例 “超員入刑”案。
9月2日13時20分,彭某駕駛鄂J457xx中型普通客車由武穴到童司牌,途經武穴市刊江大道與21號路交匯處,因載客超員,被執勤的交警現場查獲。經查:該車核定載客為19人,實際載客30人,超員載客11人。民警當即將乘客轉運,依法將該車輛扣留調查,駕駛員彭某被帶回交警大隊接受訊問。
經查實,該車為彭某所有,跑武穴到童司牌路線,彭某對其駕駛小型客車載客嚴重超員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彭某駕駛小型客車嚴重超員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警方已對彭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之中。
據了解,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實施以來武穴交警查獲的首例客車司機嚴重超員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也是武穴市秋季交通整治活生生的宣傳教材,在社會上起到了極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張劍 葛韓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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