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武穴男子徐某醉酒駕車被查,已經喝醉的徐某不但不接受檢查,竟沖撞執勤民警。據了解,徐某是武穴交警今年上半年查獲的第63名醉駕司機。另從交警部門獲悉,今年上半年共查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200起,其中飲酒駕駛137起、醉酒駕駛63起,61名醉駕司機被移送法院審判。
8月17日晚7時30分,根據市公安局統一部署,交警大隊在城區設卡開展酒駕整治行動。當晚,現場查獲酒駕2人,醉駕2人,其中徐某酒后駕車強行沖撞執勤卡點,在遇阻車釘受阻后,徐某竟強行沖撞執勤民警和路邊群眾,后被執勤民警依法制服,經檢測,徐某血液酒精含量164mg/100ML,構成醉駕,因情節嚴重,民警對徐某立刑事案件予以查處。
民警設卡
交警大隊負責人劉敏介紹,公安交警管理部門一直在呼吁廣大市民珍惜生命,遠離酒駕,對酒駕整治更是不放松。可在嚴打嚴查態勢之下,有些駕駛人仍然存在僥幸心理酒后駕駛機動車,有的更是付出生命的代價。今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武穴男子陳某與妻子到梅川走親戚,后醉酒的陳某駕車返回武穴,當行駛到梅武線楊林路段,陳某因操作不當致車輛撞上路邊的大樹,導致夫妻二人當場死亡。
民警檢查車輛
另據了解,自“醉駕入刑”以來,交警部門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強,盡管如此,今年以來還是查獲了200起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其中醉駕63起,61起被移送法院審判,統計數據不禁讓人深思:最嚴法規下,以身試法者仍然不少,到底哪些人在如此嚴厲整治下,仍然我行我素?
劉敏介紹,“入刑”前,各年齡層和各種職業的都有,其中甚至包括出租車司機這樣的專業司機;“入刑”后,專業駕駛員酒駕大為減少,目前,主要集中在私家車主,以中青年男性居多,其中絕大多數是僥幸心理作祟,或者“過度自信”自己的酒量,認為沒事。
5月3日中午,市民張某在親友家飲酒,醉酒后無證駕駛無牌踏板摩托車載其親屬,由西往東途徑武穴城區農行紅綠燈路口時闖紅燈,被執行交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mg/100ml。后因張某犯罪情節較輕,且自愿認罪,最終法院依法判處張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被查獲的醉駕司機
交警提醒:“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比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和方向盤,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飲酒后駕車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人呈微醉狀開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
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張劍 葛韓軍)
來源 | 長安武穴
整編 | 武穴市廣播電視臺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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