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的手指敲斷,然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進行碰瓷,不到兩個月流竄多地作案30余起,敲詐受害人錢財20余萬元。10月9日,湖北省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成功打掉了這個“碰瓷團伙”,抓獲團伙成員兩人。
8日15時許,青林派出所接到交警大隊移交的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線索。接到線索后,教導員郭偉詳細了解了交通事故的經過,通過對“受害人”馬某受傷手指的仔細檢查,發現馬某的手指傷情是陳舊傷。
通過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馬某在不到二個月內居然有二十余起同類交通事故,且每次馬某都獲得了不菲的賠償金。郭偉敏銳地感知到,這并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典型的碰瓷案件,隨即安排警力對事故雙方進行訊問。
電動車車主陳先生如實告知辦案民警,當時他正常騎著電動車在永寧大道上騎行,卻莫名其妙地與馬某騎著的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隨后馬某電話叫來“親屬”到事故現場,這些“親屬”獅子大開口,要求陳先生賠償一萬元,感到孤立無援的陳先生選擇了報警。
了解事故發生經過后,民警加大了對“傷者”馬某、“親屬”黃某的審訊。面對法律的威嚴,馬某等人只得如實交代靠碰瓷敲詐受害人的犯罪事實。
經查,8月29日,在外務工的馬某(男,陽新人)嫌打工賺錢太慢,同鄉黃某等人告訴馬某,“碰瓷”來錢快,而且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大多數會選擇“私了”解決;黃某還告訴馬某,做戲就要做真,需要馬某做出點“犧牲”;面對誘惑,馬某同意讓黃某等人敲斷自己的手指,然后由江某駕駛汽車載著馬某、黃某等人流竄武漢、孝感、隨州、武穴多地,遇到合適的路段,馬某就從江某小車的后備箱內拿出自行車,通過不及時剎車、加速碰撞受害電動車主等方式制造交通事故,馬某再以手指骨折為由向對方索賠,如果受害人不能如其所愿,就立即言語恐嚇。經民警查證核實,自8月29日開始,短短一個多月,這支碰瓷團伙輾轉多地,碰瓷作案達30余次,敲詐受害人犯罪所得達2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黃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刑事拘留,其余涉案嫌疑人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