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湖北省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大力發現儲備優秀年輕干部,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25年招錄一批選調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下同)直單位、鄉鎮(街道)和部分省直單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數量及對象
2025年全省計劃招錄選調生1033名,其中,定向選調183名,集中選調850名(具體職位計劃見附件1)。
1.定向選調對象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2022年2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設高校為準)2025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部分職位的選調高校范圍見附件2。
2.集中選調對象
(1)國內普通高校2025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為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愿者,下同),應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為中共黨員,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在服務期間獲得過縣級及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且表現優秀、目前在崗。
(3)武漢市選聘生,應在武漢市服務滿兩年、目前在崗。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
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通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專升本(含專本聯合培養)等方式取得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以及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的人員,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報考生源地市州的職位。
二
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能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自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3.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
4.作風樸實,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吃苦耐勞,群眾觀念強。
5.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2025屆畢業生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碩士及博士研究生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獲得學歷學位的,取消選調資格。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選聘生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選調的其他條件。
2025屆畢業生中,優先選調中共黨員、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人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人員。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選聘生中,優先選調中共黨員、受過地市級及以上表彰的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5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在校或工作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存在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
選調程序
根據《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選調程序包括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錄用等步驟。
1.報名推薦和資格初審
(1)報考申請。
符合選調范圍和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下載并填寫《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附件3、4),及時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鄉鎮(街道)黨(工)委提交報考申請,同時提交中共黨員、學生干部、獲獎證書、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
2025屆畢業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把關后,報高校黨委組織部資格初審。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把關,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資格初審后,報市州黨委組織部匯總。
武漢市選聘生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把關后,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報武漢市委組織部資格初審。
凡報考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
(2)網上報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5年1月6日17: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與書面報名材料照片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選調職位。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每天17:00,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職位報名人數。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網上資格審核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3)網上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于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5年1月7日17:00期間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審核。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等,導致未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4)繳費確認。
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7: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繳費確認,報名費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2:00期間通過報名系統中“政策減免費用申請”在線申請減免報名費,未提交減免申請或減免申請未通過審核的,仍需繳費。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1月15日12:00至1月16日17:00期間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報名費。
(5)報送報名材料。
將報名材料掃描件(PDF文件格式)報送至各招錄單位指定的電子郵箱(附件5),電子郵件以“報考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方式命名,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19日17:00(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025屆畢業生報名材料包括:
①《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
②身份證;
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三好學生”證書;
④學生成績單;
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第③、④項報名材料需經院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選聘生報名材料包括:
①《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
②身份證;
③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④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任合同或三方協議;
⑤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獲得過縣級及以上表彰的有效證明材料;⑥畢業院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三好學生”證書。
其中,第④至⑥項報名材料需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畢業院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以上材料均將在考察環節與原件進行核對。資料不全、不合規范或逾期未報送材料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6)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2025年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8: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2.組織筆試
2025年2月23日(星期日),在武漢市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如遇特殊情況影響,考試時間將根據實際適時調整。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筆試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3.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選調計劃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減選調計劃。未通過資格復審或主動放棄的,根據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按照與選調計劃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減選調計劃。
4.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公告發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面試人員與選調計劃未達到3:1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的,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5.確定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以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定向選調職位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集中選調職位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1.5: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6.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進行排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或因考生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從同一選調職位的考察人員中,按照考察排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報考湖北省公安廳定向選調職位的考生,除按照上述環節和要求參加招錄外,在面試結束后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和體檢還須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和標準執行。
7.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于確定錄用的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向各招錄單位和有關高校發文予以確認。畢業生離校前,所在高校根據錄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將選調生檔案通過機要渠道轉遞到各招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戶口和黨團組織關系隨轉。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選聘生由相關市州黨委組織部統一協調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2025年7月中旬,選調生到招錄單位報到,參加崗前培訓。
選調生在錄用公示期滿后,不得放棄錄用資格(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對無故自行放棄的,相關高校不得辦理調檔手續。
四
有關政策
1.選調生錄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及配套政策法規和《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選調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調生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2.集中選調職位的選調生,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其中,面向武漢市選聘生選調的,可分配到武漢市直、區直單位工作),報到后1個月內,安排到村任職2年。市州定向招錄的選調生,分配到市州直單位(含參公)工作,試用期滿后1個月內,安排到村任職2年。省直機關定向招錄的選調生,試用期滿后1個月內,安排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基層鍛煉不少于2年,其間到村任職時間不少于1年。
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選調單位不得提前調回。
附件
1. 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職位計劃表
2. 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部分職位選調高校范圍
3. 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2025屆畢業生)
4. 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選聘生)
5. 各招錄單位咨詢電話及電子郵箱
6. 2025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工作政策解答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中共湖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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